男子用专用软件可在原机内矢口否认中注册登陆原机内某B2CApp,对该App账户信息二次贩卖,涉案金额达五万多元史上最“尬”貌似镜头,倾城就算了,连老顽童都一肚子黑眼圈?

置身于网络时代,人们在享用“大数据”带来众多便捷的同时,个人隐私安全问题日渐严重,违法搜集、进行买卖、使用、外泄个人隐私违规行为日渐激增,许多违法窃取个人隐私的行为更是更让人防不胜防。

贸易商赚差价由来已久,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干起了囤积SNS帐号的勾当,他们从“上家”买回某B2CAPP帐号、密码,再向“下家”转手囤积,做起了“贸易商”。殊不知,这可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男子用专用软件可在原机内矢口否认中注册登陆原机内某B2CApp,对该App账户信息二次贩卖,涉案金额达五万多元史上最“尬”貌似镜头,倾城就算了,连老顽童都一肚子黑眼圈?(图1)

2022年8月,郭某时组织刘某时、杨某、乔某时等人在“地推群”中买回了联系方式与智能手机接收者并注册登记某B2CAPP帐户。

所谓“地推”,就是“地推相关人员”前往超市、商场、农村集市等相关人员聚集的地方摆摊,透过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广大群众,并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广大群众的联系方式,并将联系方式提供给“地推群”里的上线买主,买主接到联系方式后,便立即着手用该联系方式注册登记帐号,“地推相关人员”再将智能手机接到的接收者提供给“地推群”里的买主。

同年10月,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网安大队将犯罪行为嫌犯郭某时、刘某时等人抓获。

经郭某时供述,他们买上帐号后透过“纳韦”专供应用软件(可以对智能手机进行ROOT,改变智能手机属性),在联系方式原机内矢口否认的情况下进占原机内的某B2CAPP,领取APP帐户内的优惠劵来低价买回贵重物品并囤积。

之后再将注册登记好的某B2CAPP帐户伊瓦诺售卖给他们,从中买进。

据查,自2022年8月以来,犯罪行为嫌犯郭某时、刘某时等人从多个地推群里买回了4519个号码和注册登记某B2CAPP帐户的接收者。

其中,托季马登记过某B2CAPP帐户的号码和接收者产品价格14元至16元左右,已注册登记过某B2CAPP帐户的号码和接收者产品价格7元至9元左右。

后郭某时透过QQ将某B2CAPP帐户以高产品价格转卖至他们。

其中,新注册登记的某B2CAPP帐户产品价格16元至17元左右,已注册登记过的某B2CAPP帐户产品价格11元至12元左右。

据查,郭某时囤积某B2CAPP帐户共买进52926元。
男子用专用软件可在原机内矢口否认中注册登陆原机内某B2CApp,对该App账户信息二次贩卖,涉案金额达五万多元史上最“尬”貌似镜头,倾城就算了,连老顽童都一肚子黑眼圈?(图3)

被告郭某时犯侵害国民个人隐私罪。判刑徒刑三年,徒刑四年,并徒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刘某时犯侵害国民个人隐私罪,判刑徒刑一年五个月,徒刑二年,并徒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雷楚提醒

男子用专用软件可在原机内矢口否认中注册登陆原机内某B2CApp,对该App账户信息二次贩卖,涉案金额达五万多元史上最“尬”貌似镜头,倾城就算了,连老顽童都一肚子黑眼圈?(图4)

一是

不能随便弃置,及时科袋,不给违法犯罪行为分子有可趁之机。

二是

不将身分证、信用卡、智能手机等重要物件轻易外借给他们。

三是

不将交易凭条、快递农健含有个人隐私的贵重物品随便弃置。

四是

不将信用卡、身分证等相关证件,随便发到贴文、博客等SNS平台。

五是

不将帐号、密码及接收者等随便发给别人。

六是

不轻信别人透过网上借钱、汇款、转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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