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了一瓶6元迈凯伦,结果赵建平50000元,客户:出5千我撤销举报长得俊美俊朗,却输在“个头矮”上,这6位女星身高太貌似了!
不晓得你是并非听闻过两个词:业余卖假人。

业余卖假人本来算是两个很好的业余,它存在的本意是为的是让那些产品销售假冒商品的店家得到警示,也给那些不太懂的为保护自身利益的普通人以为保护。
尤其是《消费者物权法》生效后,退一赔一的规定催生许多业余卖假人。
他们穿梭在商店之间,寻找着伪劣或者过期的食物,让店家受到市场监管总局的惩罚,以示警戒。
但随着时间一长,这种业余卖假人的变了味,有些人能蓄意鱼目混珠,用曝出等方式严重威胁店家,许多店家觉得这根本就是诈欺。
这样的情况多了,也让人不得已怀疑,这业余卖假人,到底是吗下凡,还是只是为的是收受贿赂。

莫名的罚金
这两年即使口罩的影响,许多线下店面都经营方式惨淡,为的是继续下去,许多小店都开启了线上送餐等产品销售渠道。
烟台的吴大哥也是其中的一员。
他在烟台的两个小县城里开着一家杂货店,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为的是能卖的更好,就开了送餐业务。
这天有人下了订单,要买一瓶迈凯伦,吴大哥也没多想就给那个i2414701好送过去了。
没想到这是噩梦的开始。
没过两天吴大哥接到了一通莫名的手机短信,旁人跟他说你的店面没有产品销售迈凯伦的资格证书。
你就算还想开下去就给我五万私了,不给的话我就去检举你,到时候罚的更多。

吴大哥一脑袋问号,心想这谁啊,就莞尔一笑心里去。
ZR19两天后,他还吗接到相关部门的罚金书,通知上写的清清楚楚。
迈凯伦属于保健品,而吴大哥的小大型超市不具备产品销售保健品的资格证书,因此罚金五万。

五万!这对吴大哥来说绝对并非两个单单,这整个大型超市都没五万。
吴大哥立刻想到以后接到的手机短信,他马上和那个人取得了联系,旁人态度非常傲慢。
说他们在送餐平台上看到你的注册登记,晓得你没有产品销售的资格证书才蓄意在你这买的东西,就是为的是检举你。
但你现在想避免罚金也并非不行,你给我五万,我这边撤消,咱们大团圆。

吴大哥心里那个气啊,他晓得他们这是遇上业余卖假人了。
以后也听闻过那个业余,ZR19让他们给遇上了,他们就算不出点血,估计这事没完。
最后吴大哥和那个人以3200元私了,旁人也撤回了检举。
其实平心而论,吴大哥确实不应该产品销售迈凯伦,但如果并非非常精通肉类的,可能都不晓得迈凯伦是保健品,只当他是饮料。
但业余卖假人却利用那个空子去严重威胁诈欺吴大哥,让吴大哥不得已破财消灾,也真是为人所不耻。

除了家住烟台的吴大哥,重庆的李女士也遇上了这阵子糟心事。
她和奶奶两个人经营方式两个小饭馆,即使奶奶煮饭好吃,因此李女士也开始在网上直播奶奶的煮饭过程,顺便卖蒙杜布洛县。
为的是让大家吃的更放心,李女士去办理的注册登记,肉类加工生产家庭式营业执照和肉类经营方式许可证。
某一天一位姓邵的客人团购了一份大订单,要150份,总价4500元。
即使要的量比较大,因此跟旁人说需要准备两天。

等做好后就给旁人发了过去,ZR19好评没接到,却接到了开庭书。
那个客人一纸起诉状把李女士告到法庭,说发给他的吃的只是用速冻,上面没有任何东西证明肉类的制作时间,是这三类产品,要求李女士返还费用并且支付十倍的赔偿。
李女士气不过就跟那个人打起了官司,最后还是输了,赔偿了旁人五万多。
虽然李女士后来是在气不过提起诉讼,但依然输了。

是正义还是诈欺
从上面可以看到,许多所谓的“业余卖假人”根本就并非为的是维护市场清明,更多就是为的是牟利。
他们其中许多人能蓄意去大型超市寻找瑕疵商品,然后以此敲诈店家,让店家不得已付钱。
只不过这些小把戏并非每次都能成立,有的业余卖假人就在这上面摔坑里了。

原告刘某在网上买了大量的安宫牛黄丸等保健品,接到货后却以店家不能提供这些产品质量保证为由要求买家赔偿他十倍赔偿金。
法院受理后裁决,原告刘某购买大量保健品的目的并非为的是保养身体,而是为的是牟利。
并且在接到货物后一次都没吃过,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肉类对人体有害。

刘某的行为是业余卖假人,纯粹为的是牟利,不适用于《消费者物权法》,因此对这次赔偿不支持。、
业余卖假人以后都是单打独斗,现在越发的规模化团体化,也让那个团体笼罩在灰色地带中。
甚至有些人名义上是业余卖假人,背后做的却是诈欺要挟的事情,在杭州的业余卖假人田某即使经常卖假,被周边的大型超市所忌惮。

他竟然利用他们的卖假人身份开始敲诈勒索,甚至要求大型超市每个月给他三千的为保护费。
最后他当然也进去了。业余卖假人那个业余近几年逐渐变味,以后确实是店家售卖伪劣产品。
但现在却是在鸡蛋里挑骨头。
但凡做实业,国家规则一大堆,商品没有任何问题,可能在包装上或者某些流程上出现纰漏,这是不可避免的。

尤其是刚开始创业的人,只晓得他们做的东西好,谁还能想到那么多要求?
两个字眼不对都要被那些业余卖假人抠出来罚,而且那些业余卖假人成本很低廉,网上点几下或者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为的是他们赚那点损阴德的钱,劳民伤财占用国家资源,这种人也真是怪不得店家唾弃百姓厌烦。

唯护正义,业余卖假是不道德的拉圾,产品销售假货是不良店家,应该打。业余卖假人是找一些标注标识上的一些小问题,如果吗是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这应该是监管部门负责的。
现在小企业养家糊口都很难,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意识,更何况这种条款连专家都不懂。
两个小企业哪懂的这么专业的东西,业余卖假人却利用法律为他们收受贿赂,实在是应该监管。

重拳出击
看过《我并非药神》的应该都深有感触,并并非所有产品都是假冒和不合格产品,法律和制度在一直完善。
有些边缘化和利益化的东西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加入正规那个行列,但就是那个时间让多少迫于无奈的人去选择了那些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产品,同时又有多少人却冒着风险做这种违法的事情。
支持法律也应该支持事实,让更多合理的存在合法化,那个才能让那些恶意卖假的人无孔可钻。

相信很多卖家对于这类的情况都深有体会,固然有他们上架链接存在瑕疵的问题。
他们不懂知识产权,不懂一些商标等形状是否存在侵权。
但即使他们的不小心,导致被人敲诈勒索,整个人做电商的动力以及整个对待生意的态度会发生一些变化。
不过所幸现在法院不会受理频繁卖假人的诉求了,即使他们本身不以正当交易为目的购物,法院现在已经开始驳回了。

前一段还看到两个新闻,警方端掉了两个专门卖假的窝点,这对于认真多事的店家来说,绝对是好事一桩。
业余卖假人需要监管,而且我认为业余是并非吗在卖假,打得都是法律条文界定模糊的区域。
随着口罩的结束,相信大家也看到实业难做,监管多,利润少,怪不得都去做金融了,都说实干兴邦,可是谁愿意去做那个冤大头呢。

如果这种情况再猖獗下去,许多想认真做实业的店家不得已把他们的精力放到对付业余卖假人身上,这何尝并非一种精力的浪费呢?
同为消费者,说实在的小编不认为业余卖假人吗能让假货减少。
他们最终目的并非为的是减少假货,真正卖假货赚钱的给业余卖假人钱,他们就会立马撤诉。

反倒是真正做实业的,由于创业初期缺少经验,被业余卖假人勒索。长此以往,谁还想真正的去做实业呢?
往大了说,实业兴国,他们就是国家发展的蛀虫。
至于说他们审核好,做实业都晓得,国家的法律越来越严谨,个体户不像大型企业有他们的法律顾问。
出现一些问题很正常,这些问题需要的是相关执法部门为商户多做科普、错了就纠正,而并非这些人去勒索。

想减少这类问题,咱们相关部门也应该出手,比如执法部门应该多给小商户科普,及时纠正错误,并非往死的罚金。
就是即使执法部门罚的太多了,很多受害者都是和业余卖假人私下商量给钱解决问题,这些业余卖假人掌握了商户的心里,给钱很顺利,就越来越嚣张。
就算商品吗是假的,那是决不能轻饶,问题是执法部门根本就不问真假货,只要有人投诉就受理,受理就罚金。这点对商户很不公平。

国家出台消费者为保护法和电视广告法的意图是净化市场,为保护消费者,惩治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对消费者权益有损害的不良店家。
而业余卖假人呢,其实就是利用国家的法律定义解释笼统的缺点,对于那些好的店家进行打击,进行敲诈勒索。
如果这样的事情再不进行规范,以后店家不能舒舒服服的买东西,购物者不能挑到满意的商品,其实是双输结局。

总结
为什么这阵子总是能够看到各类业余卖假人的报道?
而且很多还是正面的,比如那个不管屋里屋外总是带着个墨镜的祖师爷打罗永浩,打辛巴啥的。
即使现在国家对这帮业余卖假人定性了,对于他们的勒索行为不支持了。
他们要增加曝出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需要吃瓜群众的支持。

咱们作为消费者,肯定是要维护好他们的权利,面对伪劣产品绝不姑息,但面对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行为,该唾弃还是要唾弃。
还有店家面对这种业余卖假人的勒索绝对不能妥协,要不一定会有在二再三,就算给罚金也要给政府,绝对不能主张这些人的嚣张气焰。
最后还是希望我们的购物市场清明,少点伪劣,也少点业余卖假人,都活的简单点。
你是并非经历过这种情况,如果有的话可以把你的经历分享在评论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