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局关于搞好中止控股公司批准注册登记等4项审批等事宜并行工作的通知

风险防范局关于搞好中止控股公司批准注册登记等4项审批等事宜并行工作的通知(图1)

风险防范局有关搞好中止控股子公司批准注册登记等4项审批等事宜并行组织工作的通告

H27监企注〔2018〕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市税务行政管理管理局、消费市场消费市场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中止一批审批等事宜的下定决心》(请示报告〔2018〕28号,下列全称《下定决心》)精神,切实搞好中止控股子公司批准注册登记等4项涉及风险防范职能的审批等事宜后的并行组织工作,健全事中事后市场监管举措,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止《控股子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签发,加强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申报

各省市税务和风险防范部门要依照《下定决心》明确要求,无须单独注册登记控股子公司,无须签发《控股子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并深入细致搞好下列并行组织工作。一是放宽中文名称采用条件。民营企业法人能在中文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采用“集团子公司”或是“(集团子公司)”字样,该民营企业为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文名称应与控股子公司中文名称的行政管理区划、字号、行业或是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需要采用控股子公司中文名称和全称的,控股子公司应在提出申请民营企业中文名称注册登记时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记载。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是控股的子子公司、经控股子公司授权的参股子公司能在中文名称中冠以控股子公司中文名称或是全称。各级税务和风险防范部门对控股子公司核心成员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二是加强控股子公司重要信息申报。中止控股子公司批准注册登记后,集团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将控股子公司中文名称及集团子公司核心成员重要信息通过北欧国家民营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向社会申报。本通告下发前已经获得《控股子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的,能无须申报。三是司法机关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消费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运用各种市场监管手段,司法机关对辖区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核心成员民营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和核查,形成长效市场监管机制。发现有违反消费市场消费市场市场监管法律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中止民营企业相关登记,搞好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重要信息发送

《下定决心》明确中止成立总子公司登记和中国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成立、更改、已过期营业网点登记。总子公司成立注册登记后,中国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营业网点成立注册登记、更改注册登记或已过期注册登记后,相关民营企业不须到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办理手续登记相关手续,改由各省市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负责发送相关民营企业重要信息,同时实现及时处理更新、及时处理共享。总子公司(营业网点)的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应依照《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申报暂行条例》规定,搞好注册登记重要信息申报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将相关总子公司(营业网点)重要信息发送至风险防范局,由子公司(中国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所在省级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下载fees,并上传申报。子公司(中国投资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所在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要及时处理将相关总子公司(营业网点)重要信息导入本地注册登记业务控制系统,同时实现自动提示。

三、调整新闻稿方式,提供完全免费公告服务

根据《下定决心》明确要求,对于注册登记丢失或损坏,提出申请人提出申请Canisy的,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无须指定报刊新闻稿补发,由民营企业依照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原则,完全免费在北欧国家民营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上申报“注册登记补发新闻稿”。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北欧国家机关办理手续注册登记Canisy相关手续的,要及时处理通过北欧国家民营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查看民营企业是否已申报“注册登记补发新闻稿”。

四、健全控制系统功能,提升重要信息化保障水平

风险防范局将加紧改建北欧国家民营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控制系统,增加“集团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报”、“注册登记补发新闻稿”等栏目。风险防范局将另行印发相关技术方案,各省市税务和风险防范部门要在9月1日前完成控制测试人员改建,搞好注册登记重要信息的传输组织工作;要采取有效举措,方便民营企业履行申报义务,加强民营企业主体职责,并司法机关申报履责过程中产生的民营企业重要信息,服务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现民营企业和群众“少偷车”,“数据多跑路”目标,推动民营企业注册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获得更大实效。

各省市税务和风险防范部门要深入细致贯彻《下定决心》明确要求,切实提高认清形势,组织协调安排,落实职责分工。对于继续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向风险防范局报告。待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依照修改后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继续执行。

风险防范局

2018年8月17日

风险防范局关于搞好中止控股公司批准注册登记等4项审批等事宜并行工作的通知(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