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微商”券商!有人受骗30万中学生题目《煮酒论英雄》爆红,角度陈曾寿无法反驳,同九年汝何秀

责任编辑Bokaro【海口二中院】;

“内部消息” 包你血本无归布之子

“研究者指导老师” 亲自动手教你股权投资赚钱

“咨询机构” 助你零风险发家致富

……

股权投资越多 赚来越多

全屏到账 马上到账

颇具诱惑的信息背后

隐藏的全是诈欺拳法

落入投资顾问股权投资陷阱

张某于2019年通过刷单QQ群认识了一个“好友”黄某,其经常在群内点评大盘、推荐股票、诬蔑或假想过往“辉煌”业绩,盖棺定论“纨绔子弟”形象,并在好友圈说,如果股权投资其和刘某合作的投资顾问,立刻退还股权投资款的10%作为手续费,一个月后退还本息。

张某看见可以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巨额投资回报后有些动心,又看见没人将股权投资获利的截屏寄送好友圈,便勃然大怒。只好自2020年4月已经开始,张某陆续向黄某提款股权投资,一已经开始张某按期收到手续费及本息,张某由此认为股权投资黄某的投资顾问投资回报高、有保障,便身陷其中,逐渐加大资金投入。

2020年10月,黄某、刘某以信用卡被冻结、投资顾问公司出事为借口不再向张某退还手续费及本息总计30多万元。 这时张某才惊觉自己是受骗了,只好上门报警。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二审查明,黄某纠集刘某假想股权投资投资顾问可以获取巨额投资回报,套取受害人张某等人总计60多万元,数额巨大,其犯罪行为构成诈欺罪,检察院机关指控的供词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据此,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诈欺罪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有期徒刑15万元,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退还。 二审一审后,被告黄某不服裁定至海口省第一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审维持二审判决。

法官提醒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公司互联网诈欺刑事案件, 不法分子为了实施诈欺犯罪行为,假装与受害人成为好友,对受害人问寒问暖,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以巨额投资回报引诱受害人股权投资。

不法分子一已经开始按期退还所谓的“股权投资分红”,待受害人资金投入超额资金后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 不法分子获得诈欺款后往往用于个人巨额消费,故缺乏赔偿能力,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涉及互联网婚恋、股权投资等方面要提防,莫存布吕马之心,严防电信公司互联网诈欺。

海口二中院